北京,中国

2019年4月 允天律师事务所孔繁文和张秋林律师代理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允天律所孔繁文和张秋林代理案件入选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审理作为专利授权和确权的重要程序,对专利保护产生直接影响,一直广受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社会关注度高、产业影响力大并能诠释专利审查标准的案件,每年评选十大案件,并在“4·26”期间发布。

允天律师事务所孔繁文和张秋林代理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VS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无效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稳定的专利权是专利诉讼维权的坚实基础,否则后者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历来以其较强的典型意义及较大的社会影响而备受关注。允天律所孔繁文和张秋林代理的这个案件从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既证明了该案的社会关注度高、产业影响力大,诠释了专利审查标准,同时也充分展示了允天律所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

允天律所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未来,允天律所将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专业、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第5W113251号

决定日:2017年11月17日

专利号:201220056049.5

发明创造名称:化学气相沉积装置

专利权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案情介绍】

请求人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维易科公司)就专利权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中微公司)的ZL 201220056049.5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涉案专利涉及化学气相沉积(CVD)装置,特别涉及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MOCVD)装置。

维易科公司作为掌握大多数核心技术的行业巨头,于2017年4月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对中微公司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SGL发起专利诉讼,并获得临时禁令,禁止SGL向中微公司供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中微公司遂以维易科公司侵犯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为由,将维易科公司诉至福建高院,维易科公司随后就涉案专利向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涉案专利涉及的MOCVD装置为生产半导体器件如发光二极管(LED)芯片的核心设备,占据半导体行业价值链的重要位置,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故一经提出就备受业内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2017年度中国半导体行业十大事件之一。

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作出第3388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在专利权人于无效宣告请求阶段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维持专利权有效。

本决定作出后,中微公司在福建高院获得了针对维易科的诉中行为禁令,随后经过一系列谈判,双方同意停止这场专利战,达成全球范围相互授权的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诠释了在创造性评价中准确把握技术本质的审查理念,以及发明构思的分析在技术特征比对和技术启示判断中的重要作用。

本案还展现了专利作为有效的强力武器在企业角力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体现了国内企业在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重视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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