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

2020年5月 案件捷报 | 亨斯迈两亿索赔烟消云散 ——允天代理锦鸡和锦云获得最高院再审胜诉裁定

案件捷报 | 亨斯迈两亿索赔烟消云散 ——允天代理锦鸡和锦云获得最高院再审胜诉裁定

 

近日,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代理锦鸡和锦云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申6499和65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亨斯迈的再审申请。

 

2017年5月11日,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亨斯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诉称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锦鸡”)及其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锦云”)部分黑色活性染料侵犯了其“偶氮染料及其制备方法与用途”(专利号:ZL 00106403.7)及“活性染料混合物及其用途”(专利号:ZL 200480003051.4)的专利权,并要求锦鸡和锦云赔偿侵权获利共计人民币2亿元。

 

涉案化合物专利ZL 00106403.7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下式的偶氮染料:

 

涉案混合物专利ZL 200480003051.4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式(1a)化合物与式(2)化合物的染料混合物:

(1a)

 

2018年9月12日,北知院就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18年10月29日,北知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亨斯迈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锦鸡和锦云生产及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侵犯涉案专利,驳回亨斯迈的全部诉讼请求。亨斯迈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4月2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亨斯迈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亨斯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接受锦鸡和锦云委托后,允天律所组成了由孔繁文、张秋林、赵雁、贺伊博组成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均具有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双重资格、法律和化学化工双重背景;制定整体诉讼策略,拟定具体诉讼思路,全力应对上述两起再审案件;团队分工合作,背靠背研究分析全案材料,疫情期间经历多轮在线讨论,转换角色进行两次模拟法庭;在此基础之上,积极、及时向最高院提交全面、深入答辩意见。

 

最高院经过审查,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6499号、(2019)最高法民申6500号民事裁定,驳回亨斯迈的再审申请。

 

至此,锦鸡和锦云与亨斯迈的两起专利侵权诉讼经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最终尘埃落定。随着其再审申请被驳回,亨斯迈的两亿索赔也变得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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