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

2019年11月 两亿索赔“黑影”终褪尽 ——允天助力锦鸡实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锦鸡实业”)位于江苏省泰州市,业务范围涵盖(活性、分散)染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染料中间体等,是一家大型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2017年5月,某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下称“原告”)以锦鸡实业等侵犯其ZL 00106403.7“偶氮染料及制备方法与用途”发明专利、ZL200480003051.4“活性染料混合物及其用途”发明专利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要求每个专利赔偿1亿元,合计2亿元。被控侵权产品涉及六款活性黑、活性特深黑和活性超级黑色染料。此时,锦鸡实业正紧锣密鼓地准备登陆深交所资本市场,两起专利侵权诉讼为锦鸡实业的上市之路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黑影”。

2018年8月,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接受锦鸡实业的委托,组成了以孔繁文、张秋林为核心的律师团队,研究分析材料、制定诉讼策略和积极搜集证据,全力应对上述专利侵权诉讼。

经历无效后,涉案化合物专利ZL 00106403.7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式(2a)的偶氮染料:

(2a)

D1,D2和D3在每种情况下互相独立地为式(15a)、(15b)、(15c)、(15d)或(16a)所示的基团

(15a)

(R13)0-2为0-2个相同或不同的选自卤素、C1-C4烷基、C1-C4烷氧基和磺基的取代基。

涉案混合物专利ZL 200480003051.4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式(1a)化合物与式(2)化合物的染料混合物:

(1a)

D1、D2和D3每个彼此独立地相当于一个式(5)或(6)的基团

(5)

(R4)0-3和(Q3)0-3每个彼此独立地表示0-3个相同的或不同的选自卤素、C1-C4烷基、C1-C4烷氧基、羧基和磺基的取代基

原告公证购买了六款被控侵权产品,送往瑞士进行了检测分析,且在立案时提交了检测分析报告作为侵权证据。在看似毫无破绽的证据面前,允天团队并没有放弃,从“禁止反悔原则”和“捐献原则”等多角度论证锦鸡实业并没有侵害涉案化合物和混合物专利。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于2018年11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锤,两件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均以锦鸡实业“两”审“双”赢落下帷幕,锦鸡实业上市之路“黑影”褪尽,重新明晰起来。2019年11月22日,锦鸡实业最终在深交所顺利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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