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

关于AI生成著作权作品保护–人工智能写作领域第一案落槌

自人工智能开始应用在新闻写作、视频音乐创作等领域,有关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问题在学界与实务界进行了诸多探讨。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有关AI生成作品的案件,率先给出了中国的第一份判决:AI生成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基本案情】:
Dreamwrite是腾讯公司自主开发的一套智能写作辅助系统。2018年8月20日,由Dreamwriter创作完成了一篇财经报道文章。该文章系Dreamwriter软件在大量采集并分析股市财经类文章的文字结构和股民读者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主创人员独特的表达意愿形成文章结构,利用收集的历史股市数据及当日上午的股市数据,于股市结束的2分钟内完成写作并发表,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
此文在腾讯证券网站上首次发表后,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文章发表当日复制涉案文章,通过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向公众传播。
腾讯公司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诉至法院。

【判决要旨】:
法院审理认为,从涉案文章的外在表现形式与生成过程来分析,此文的特定表现形式及其源于创作者个性化的选择与安排,并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生成”的创作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
同时,涉案文章是由原告主持的多团队、多人分工形成的整体智力创作完成了作品,整体体现原告对于发布股评综述类文章的需求和意图,是原告主持创作的法人作品。
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上向公众提供被诉侵权文章内容,供公众在选定的时间、选定的地点获得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被告已经删除侵权作品,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人民币1500元。

【判决文号】:
(2019)粤0305民初14010号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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