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

以游戏的思维来看待高价值专利这件事

以游戏的思维来看待高价值专利这件事

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高源

高价值的授权专利已经成为企业获取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但由于专利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很多专利无法有效发挥竞争利器的作用。

我们且不谈何为高价值专利,从哪些方面来衡量专利价值的高低,我们换个角度以游戏的思维再现专利的本质,由此来探究高价值专利的问题。

专利的基本释义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或者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首先涉及的是权益,其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和“公开”,以“公开”换取一段时间内“独占”(排他性)的权益。

我们把专利所指向的权益看作是虚拟现实中的宝藏(矿),把实施专利的技术方案看作是通往宝藏的路,把专利开发的过程就看作是在修路,把专利授权看作是允许你在你修好的路上设置关卡来实现你是否允许别人使用你修的路(即实现你的独占权)的认可。一旦获得了专利权,就意味着:此路是我开,此卡是我设,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

下面我们复盘各种实施专利权的场景。

  1. 赔钱型

1.1专利捐献场景:前方有矿,但是关卡形同虚设,没有监管,无论自己还是别人谁上路去挖矿都通行无阻。

1.2专利实用价值不高的场景:前方有矿,也有别人修好的高速公路,你修的路是绕道行走的崎岖山路,费劲还带不走多少矿。

1.3完全无实用价值的场景:前方是不毛之地或者根本就是个死胡同,没人用。

1.4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的场景:前方有矿,你也修了路,没有设关卡,别人先你一步设了,你要上路还得给别人交钱。

这类申请人通常不懂专利布局及策略或者是为其他目的而申请专利。

  1. 自用型

2.1专利的技术领域涉及边缘业务:前方有矿,但不是钻石和金矿,产量也不大,就是自己惨淡经营,别人不值当给你交过路费上你这采矿。

2.2专利涉及成熟的传统技术领域:通往矿区的路四通八达,你收费,别人换条道也能顺利到达;你不修路,绕远也能顺利到达。

  1. 盈利型

3.1专利的技术领域市场前景诱人,申请人掌握行业核心竞争力:前方有探明储量很大的金矿,进矿区唯一的通路(核心专利)是你修的,而且道路周边大范围拦上了铁丝网(围绕核心专利申请了众多外围专利形成专利壁垒),让其他人很难绕道而行。刨掉交给你的过路费(专利许可费),只要能进入矿区采矿,卡车、手推车、毛驴车、甚至挑着扁担去都能挣到钱,你甚至不用自己采矿,收费站的利润就很可观。当然你也可以一起参与采矿,你还可以把道路连同收费站一起高价转让给别人经营(专利权转让)。

3.2黑科技、关键技术专利:前方是有一定储量的钻石矿,但是通往矿区的道路有天险,只有你能想办法过去(你掌握了核心技术)。比如矿在湖心岛,只有你手里有一只船(你的专利)可以载人到湖心岛,这时候你就可以卖票了。再比如路上有一条大河或者深沟,只有你搭了一座桥,要想过桥就得按你的要求交过路费。

3.3标准必要专利:前方是超级大矿(全球资源),关乎国计民生,受国家监管,任何人只能按规定的路线进入矿区,一旦拥有路权,坐等收钱就好。

以上场景是可以组合套用的,一条道路也可以由多方参与修建,分段设置收费站。在每个场景中,矿的种类和大小,修的是高速公路还是普通的柏油马路,是捷径还是绕道,这些都是变量。从这些场景我们可以总结出来,高价值专利大致对应了哪些要素。其一,要守的是一座富矿,是稀缺资源;其二,要让别人无路可走;其三,你修的路、设的卡条件要够好。

在制定专利策略时,我们常用的术语比如专利挖掘(mining)、专利布局(layout)以及绕过或规避他人专利等等都能在这样的场景中找到出处。一个科技公司制定专利策略就如同战争游戏或寻宝游戏的设计者考虑如何根据战略要地的重要性或宝藏的藏宝数量、地形、交通状况和敌我双方的配置设卡狙击敌人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拿下战略要地或获得更多的金币。所以制定专利策略的人一定要站在高处,对行业的现状和技术发展了然于胸,就是像指挥作战一样脑子里要有一个沙盘,才能运筹帷幄,克敌制胜。否则只能走哪算哪,庆幸不用给别人缴费就不错了,没准自己费劲修的路设的卡最后发现是别人修好荒废在那的,收费的资格也被取消(专利权被无效)。

无论是国外的大公司还是今天中国以华为为代表的技术行业的领军人物,无不都是在第三层次(盈利型)努力经营,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中国是1985年才建立专利制度,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起步晚,根不深。又赶上这个科技飞跃的时代,很多企业都是在吃亏、挨打的过程中逐渐学习、认识并重视专利。

长期以来中国智能手机销量高但利润低,其背后的原因就是供应链体系话语权缺失,吞噬了国产手机的大部分利润。回到上面的场景,利润都用来交过路费了。令人欣慰的是,这样的情形正在悄然发生改变。回看去年颇为引人注目的智能手机领域的全球专利大战,继高通和苹果宣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撤销双方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诉讼之后,华为和三星在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纠纷系列案中也达成全球和解,就全球范围内的标准必要专利交叉许可问题达成框架性的专利许可协议。尽管都是达成和解协议,但是前者以苹果公司向高通支付巨额赔偿金和专利使用费为和解的前提。反观华为和三星的和解,涉及的是交叉许可,似乎并没有很受伤的一方。正是由于华为在3G、4G、甚至5G等通信技术领域,具有和三星相当的技术贡献和标准必要专利,才会有如今的谈判结果。

有一种说法叫一等公司做标准,二等公司做专利,三等公司做营销,四等公司做产品,五等公司做制造。做标准专利的屈指可数万中挑一,3G/4G时代的高通最为典型,看看高通的表现就知道有多厉害。而对于绝大部分的技术型公司来说,标准的高度可能无法简单企及,但在专利方面的布局却是行走江湖的关键。在用专利保护自身的创新技术之外,更应该学会通过策略性的专利布局,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寻求专利交叉许可,以便在未来的竞争中获取谈判的筹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并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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