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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特辑 | 2023年度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十大案例

4.26特辑 | 2023年度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十大案例

允天十大案例

1. 云霄飞车诉网红餐厅专利维权系列案之二

2. A公司诉B公司、C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3. 熵基与汉王公司专利无效及侵权诉讼案

4. 代理某通信公司关于云服务技术的专利侵权案

5. 四川华光与广州乐思富的关于膨胀螺栓胀套的无效案

6. 某国内药企应诉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

7. “巴曲酶”原料药拒绝交易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8. 某新材料公司FTO项目

9. “TATA木门”VS“TATA入户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10. 美摄诉巨量引擎等字节系软件代码抄袭北知系列案


一、案件名称:云霄飞车诉网红餐厅专利维权系列案之二
关注度:★★★★★

审理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入选理由:

继允天律所代理云霄飞车(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涉案ZL 200680037518.6号“餐馆服务系统”发明专利为基础进行维权的系列案之一胜诉后,针对被诉网红餐厅在北京、上海和重庆三地使用的所谓“改进后”的二代产品,提起了本次的系列案之二,并于2023年获得全面胜诉!

在团队成员的积极努力下,一方面,维持了涉案专利的有效性,使得无效案件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例。另一方面,团队群策群力,在一审两败、一胜的不利局面下,促使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裁判尺度,撤销了北京和上海法院的一审判决,并维持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二代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由此赢得了二审的全面胜诉!


二、案件名称:A公司诉B公司、C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关注度:★★★★★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入选理由:

此案系原告A公司(允天团队代理A公司)针对被告B公司和C公司的生产工艺而提起的发明专利侵权诉讼。涉案专利为方法专利,为查清案件事实,一审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勘验,提取多份样品后送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并举行了多次庭前谈话和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B公司实施了涉案专利方法及销售依涉案专利方法直接制备的产品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C公司为生产经营目的向B公司提供涉案设备,主观上具有帮助侵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判令B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于赔偿金额,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两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等,对两被告适用了2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C公司对B公司的赔偿金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在专利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


三、案件名称:熵基与汉王公司专利无效及侵权诉讼案
关注度:★★★★★

审理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

案由: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无效宣告请求

入选理由:

2021年汉王科技公司对熵基科技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索赔1.09亿元。而此时正处于熵基科技公司IPO上市的关键节点。允天接到熵基科技公司的委托后,迅速成立由多名资深律师和专利代理师组成的应诉团队,经分析研判后,在进行不侵权抗辩的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由于涉案专利曾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北京市发明专利三等奖等,且存在两次维持有效的在先决定,再次无效的难度不言而喻。但团队成员不畏艰难、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对现有技术文献进行地毯式搜索,并结合前两次无效决定的分析最终将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四、案件名称:代理某通信公司关于云服务技术的专利侵权案
关注度★★★★☆

审理机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入选理由:

某通信公司被另一家同行业公司提起关于云服务技术的专利侵权诉讼,索赔额高达上亿元,涉案专利经过一次无效后仍然维持有效。在涉案专利被无效决定认定有效且即将开庭审理民事侵权诉讼时,允天团队临危受命代理客户应诉。被诉侵权技术涉及云服务技术的底层实现,且原告取证过程也涉及大量测试,面对技术复杂程度的难题,允天团队分工合作,以最快速的时间对被诉技术、对方取证方案、以及专利审查文档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依据 “禁止反悔原则”以及通过反证实验方案实施不侵权抗辩的策略,最终代理客户赢得一审胜诉。


五、案件名称:四川华光与广州乐思富的关于膨胀螺栓胀套的无效案
关注度:★★★★★

审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案由:实用新型专利纠纷

入选理由:

本案存在部分无效的在先无效决定,需要针对维持有效的从属权利要求的详细方案再次提起无效,由于涉及非常具体的机械结构,无效难度很大,允天团队制定巧妙的无效策略,首先调取本专利的优先权文本,通过严格比对,发现本专利中的部分特征在优先权文本中无文字记载,且从附图也不能直接、毫无疑义地得出,合议组接受我方观点,最终认定本专利的优先权不成立。

在此基础上,允天团队使用与优先权文本同日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文本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同时补充公知常识证据,成功地将本专利的所有权利要求全部无效,避免了客户的巨大经济损失。


六、案件名称:某国内药企应诉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
关注度:★★★★★

审理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案由:确认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入选理由:

某国内药企向国家药监部门申报了某抗癌药物的仿制药。由于申报时,原研药企并未在专利平台登记专利,因此作出了一类专利声明。针对该声明,原研药企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确认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之诉。

允天团队从程序(原告起诉不应该被受理和专利登记错误)和实体(仿制药技术方案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两个方面进行了强有力的抗辩。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接受了允天团队有关原告起诉不应该被受理的抗辩,驳回了原研药企的起诉。

本案明确了专利声明的“实然”和“应然”状态,进一步明晰了药品专利链接诉讼受理条件中专利声明的范围。


七、案件名称:“巴曲酶”原料药拒绝交易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关注度:★★★★★

审理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拒绝交易纠纷

入选理由:

如果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拒绝交易行为导致其他经营者停产并退出市场竞争,那么该等停产的损失就是严重损害《反垄断法》保护竞争秩序的竞争损害,是垄断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在本案中,被诉拒绝交易行为对托毕西公司直接产生的结果是其作为下游制剂企业因没有原料药而停产,托毕西公司的生产工厂位于北京市,故托毕西公司因被诉拒绝交易行为而遭受的直接侵权结果发生地为北京市。

垄断行为损害反垄断法保护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法益。本案通过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拒绝交易纠纷的管辖连结点,对拒绝交易类垄断案件的管辖确定具有参考价值。


八、案件名称:某新材料公司FTO项目
关注度:★★★★☆

入选理由:

客户拟在国内和海外开展某产品的市场布局,在产品进入市场前需在国内和海外开展专利自由实施(FTO)检索与分析。在明确客户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允天团队针对指定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专利检索与分析工作,对检索到的专利的风险等级进行标引,在明确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应对策略讨论,如利用捐献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可预见性原则等侵权判断的方法提出抗辩理由,以及对风险专利的稳定性进一步开展稳定性分析。在前述分析结论的基础上,允天团队代表客户向其外资采购方汇报知识产权风险情况,并获得高度评价。该项目是允天团队开展的又一大型FTO项目,是对于技术方案复杂、涉及国家或地区众多、检索结果较大、参数特征复杂的大型FTO项目的又一次成功尝试。


九、案件名称:“TATA木门”VS“TATA入户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关注度:★★★★★

审理机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入选理由:

原告系门类行业极具知名度的经营者,旗下“TATA”“TATA木门”商标在广大一般消费者间享有盛誉。苏州博士隆公司自2019年起在全国各地紧随闼闼公司的“TATA木门”门店开设门店,销售“TATA”入户门产品。本案法院基于在案知名度证据,认为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审查实际商标驰名事实的全案证据,并根据案件情况,综合考量商标驰名的多种因素。最终认定第3647006号“TATA图形”商标、“TATA木门”未注册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在案件中予以保护。本案法院综合考量苏州博士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诚信诉讼行为、攀附闼闼公司及涉案驰名商标商誉等行为,认定其存在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并最终对认定其存在商标侵权提供支持。


十、案件名称:美摄诉巨量引擎等字节系软件代码抄袭北知系列案
关注度:★★★★★

审理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二审中

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入选理由:

原告通过其开发的美摄SDK软件为各行业客户提供视音频技术服务。被告开发、运营的巨量创意等多款软件的视音频编辑处理功能相关代码涉嫌抄袭,原告遂诉至法院。本案涉及底层代码抄袭,由于被告拒不提交源代码,导致无法进行源代码比对。法院在考量双方提交的目标代码比对报告,以及被诉软件中包含了与原告软件相同的拼写错误、相同的函数名、类名及函数参数等特有内容的基础上,正确适用证明妨碍规则,认定被诉软件相关代码与权利软件代码构成实质性相似,最终认定被告侵权成立。本案正确适用证明妨碍规则,不仅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软件侵权案件中屡见不鲜的被告拒不提交源代码之行为亦具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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