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

2020年8月 案件捷报 | 允天代理盎亿泰诉英索油等侵害技术秘密赢得一审胜诉判决

案件捷报 | 油气微生物勘探技术,你说复制就复制? ——允天代理盎亿泰诉英索油等侵害技术秘密赢得一审胜诉判决

 

知产圈人士都了解,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是知识产权案件中最为复杂、处理难度最大、工作内容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

 

近期,允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盎亿泰地质微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全文简称“盎亿泰”)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京73民初1382号一审胜诉判决,判决英索油能源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全文简称“英索油”)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技术秘密的行为。

 

盎亿泰由国家特聘专家梅海博士于2007年创立。盎亿泰通过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以及自主研发,将地质微生物技术与地球化学技术相结合,形成并掌握了非常核心的油气微生物烃检测技术体系(MGCE),并对这些技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盎亿泰利用这些技术为国土资源部和中海油等在高原、深海、沙漠等环境下几十个高难度油气勘探项目提供解决方案,承担了国家油气重大专项、“86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

 

与大多数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类似,多名任职重要岗位的自然人被告从盎亿泰离职后成立英索油,违反保密义务披露和允许他人使用这些核心技术,并由英索油使用这些核心技术开展竞争业务。

 

本案于2017年8月在北知院正式立案,盎亿泰在立案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保全申请。在允天充分说明情况和陈述理由之后,北知院作出了证据保全裁定,并先后两次前往英索油,最终成功对正在英索油办公的两自然人被告的电脑硬盘等进行了保全,获得了对本案至关重要的侵权证据。

 

之后,本案进入庭审程序。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并充分保障双方诉讼权利,北知院组织了不下十场庭审活动。

 

首先,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诉讼代理人“只出不进”,即只允许签署保密协议的诉讼代理人参与后续庭审,其可退出本案庭审,但不得重新进入;最初没有签署保密协议的新的诉讼代理人也不能进入本案庭审。接着,对被保全的电脑硬盘等进行开示,只允许盎亿泰查阅、摘抄相关文件内容,不得拍照、复制。基于开示结果,盎亿泰制作并提交了侵权同一性比对表格,表明英索油等基本“原样”抄袭涉案技术秘密秘点,对其构成“文字侵权”。除了侵权证据之外,在被保全的电脑硬盘中,盎亿泰还意外地发现了重要的赔偿证据。然后,对盎亿泰相关秘点载体文件进行开示。基于开示结果,英索油多次提交了现有技术比对表格,进行现有技术抗辩。在证据开示基础之上,北知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证据交换、举证质证、庭审谈话等。

 

时间很快进入2020年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北知院不得不将庭审活动从线下转入线上云庭审模式。在双方就涉案技术秘密的秘密性充分发表书面意见的情况下,北知院继续组织云庭审充分听取了双方的庭审意见。

 

鉴于双方均还需要对被保全的电脑硬盘中部分文件及其内容进行核实,北知院在非常情况下,克服困难,多方协调,极其罕见地组织了线下庭审,最终完成了全案所有证据的交换、举证质证和正式庭审。

 

除了现有技术抗辩之外,英索油还进行自主研发抗辩以及抗辩没有在实际项目中使用涉案技术秘密,遗憾的是,其一方面没有提交符合要求的自主研发比对表格,另一方面在案证据也不能证明和支持其后一主张。

 

经历线下-线上-线下庭审模式转换,带着明显的时代印迹,北知院最终做出一审判决:盎亿泰是本案适格主体;涉案技术秘密大部分秘点具有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英索油等披露、允许他人使用和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对涉案技术秘密构成侵权;英索油等应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技术秘密,并赔偿盎亿泰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支出。

 

盎亿泰一向重视自身知识产权,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本案一审胜诉判决有力地彰显了盎亿泰维护其核心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能力,并有助于其在商业活动中保持和形成更大的竞争优势。

 

近几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历了多次修改,例如举证责任、惩罚性赔偿等,越来越有利于权利人维护自身商业秘密合法权益。同时,随着实践中商业竞争日趋充分、激烈,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也是频发不断。通过本案,允天充分展现了其在商业秘密维权方面的高水平专业水准。今后,允天将继续立足于其技术和法律的双重深厚背景,为客户提供的更专业、更高效的商业秘密维权法律服务。

 

代理律师:张秋林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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